长春腾翼留学
长春市腾翼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出国留学移民,找'腾翼'就对了

咨询热线: ( 08:00-24:00 )

0431-88043988

公司地址:

西安大路中银大厦A座26层

留学案例

澳大利亚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澳新 > 澳大利亚 >留学案例

澳大利亚留学案例

澳大利亚签证审理健康要求

时间:2015-10-29    阅读:3288次    栏目:澳大利亚留学案例

联系电话:0431-88043988     地址:西安大路中银大厦A座26层

  关键词:澳洲留学 留学澳洲 澳洲签证 澳洲电签 澳洲签证体检 澳洲体检胸透

  以澳大利亚签证申请为目的,中国被列为患肺结核的高危国家。这适用于中国公民以及在过去的五年中连续在中国停留超过三个月的其它国家签证申请人。沃得天下签证专家介绍,作为签证申请审理的一部分,申请人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可能会被要求进行健康检查:

  • 计划在澳停留超过三个月,需进行X光胸透检查;

  • 计划在澳停留超过十二个月,需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和X光胸透检查;

  • 计划在澳在教室、课堂环境下超过三个月,需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和X光胸透检查;

  • 有可能在澳进入健康护理场所或医院,需进行X光胸透检查;

  • 若申请人怀有身孕,并计划在澳大利亚生小孩,需进行乙肝检查;

  • 计划作为医生、牙医、护士、或医疗护理人员在澳工作,或在进行学习后从事上述职业,需进行艾滋病、甲肝、乙肝和丙肝检查;

  • 有可能在澳大利亚儿童护理机构工作或进行培训,包括幼儿园和托儿所,需进行X光胸透检查;

  • 75岁及以上申请600类访客签证的申请人需要做体检。

  X光胸透检查适用11岁和11岁以上申请人。11岁以下儿童需进行全面健康检查,以代替X光胸透检查。

  澳大利亚移民和边境保卫部不建议怀孕的申请人进行X光胸透检查。申请人应就其签证申请与签证官联系。

  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境外申请签证,必须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指定医院里的指定医生或放射科医生是由澳大利亚政府指定,为在澳大利亚境外申请澳大利亚签证的申请人进行健康检查。

 


【上一页】:暂无信息

【下一页】:二本学生也可进澳校五星级大学

友情链接 查看更多

咨询热线:(08:00-24:00)

0431-88043988

西安大路中银大厦A座26层

邮编:1300000 ICP备:吉ICP备15004459号

长春市腾翼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策划:盘古网络[定制网站] 

美国

英国

加拿大

新西兰

澳大利亚

日本

韩国

欧洲
小杨老师微信号
腾翼留学公众号
美加咨询美加咨询
美加咨询美加咨询
英港澳新咨询英港澳新咨询
欧洲咨询欧洲咨询
欧洲咨询欧洲咨询
欧洲咨询欧洲咨询